1 、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,结合本区实际,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工业布局调整规划、工业结构调整方案。
2 、负责编制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,监测、分析和调控工业经济运行;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工作;推进工业企业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工业经济的持续发展;解决处理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。
3 、研究制定促进本区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、措施,并组织实施;研究并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;开展本区工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,提出促进本区工业改革、创新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针对本区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对策建议。
4 、负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;负责拟定电力行业的行业规划,实施对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。
5 、研究提出本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,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;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。
6 、负责工业人力资源开发,为全区工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。
7 、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工业招商引资计划和有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;组织、指导本区工业的招商引资工作;研究制定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,并组织实施;协调全区工业产业配套,改善工业投资环境,推进重点工业产业链的构建;参与制订并定期公布工业投资项目指导目录;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的搬迁调整工作。
8 、负责全区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,推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;协调落实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、措施;组织实施重大工业项目及区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。
9 、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、质量认证、外经外贸等工作;指导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、产学研联合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;组织和引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;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。
10 、组织落实北京市工业企业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;负责联系工业领域行业协会、中介机构;负责联系中市属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。
11 、指导本区乡镇企业创新改革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;指导乡镇企业破产工作;指导乡镇企业财务、审计、统计、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。
12 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